关于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0-04-23 审核人: 编辑人:土建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公共场所人员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将暂停现场窗口服务,启用网络和邮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窗口服务
暂停设在省教育厅政务大厅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及设在中心办公楼内的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档案转递等一切现场窗口咨询和办理服务,恢复时间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另行告知。
二、启用网络和邮寄服务
毕业生改派手续
请按《毕业生就业及户口档案相关手续办理指南》(附件1)准备材料,并将相关材料清晰拍照,连同《网上办理申请表》(附件2)压缩成一个文件,以“姓名+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命名,上传至lddy@91wllm.com预审邮箱。我中心将安排专人进行材料审核,并将预审结果通过邮件反馈。部分业务审核通过后需提交纸质材料,请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69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事务部”,我们将在收到纸质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免费回寄有关材料。业务办理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审核反馈信息。
三、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可通过湖北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hbbys.com.cn)首页 “留言咨询”栏目或对外服务电话4009027110进行业务咨询,对外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毕业生就业及户口档案相关手续办理指南
一、《报到证》首次签发及《报到证》遗失补办(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报到证》首次签发
办理对象1:两年择业期内首次申请办理《报到证》的普通高校及中职毕业生。所需材料:①《网上办理申请表》;②毕业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招录文件等;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或与定向委培单位签订的培养协议(未落实就业单位申请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⑤录取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放弃升学或同意退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放弃升学申请就业的,需提供此材料)
办理对象2: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申请办理就业推荐手续的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所需材料:①《网上办理申请表》;②毕业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招录文件等。
2.《报到证》遗失补办
办理对象:2003年及以后毕业且《报到证》原件遗失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所需材料:①《网上办理申请表》;②毕业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到证》重签(需邮寄纸质材料)
1.《报到证》改签
办理对象:在两年择业期内,因各种情况需改变就业去向,即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报到证》的普通高校及中职毕业生。所需材料:①《网上办理申请表》;②毕业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⑤重新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招录文件等;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未落实就业单位申请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⑥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2.《报到证》信息更正
办理对象:《报到证》上的专业、学历、报到地址、备注等项目有误需更正的普通高校及中职毕业生。所需材料:①《网上办理申请表》;②毕业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相关证明材料(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招录文件等)(若更正《报到证》上的专业、学历,此材料可略);⑤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三、毕业生户口档案相关手续(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借用户口
办理对象:户口仍在我中心托管需借用户口的毕业生。所需材料:①《网上办理申请表》;②办理人《托管申请表》或毕业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
2.档案转出
办理对象:档案仍在我中心托管需转出的毕业生。所需材料:①《网上办理申请表》;②办理人《托管申请表》或毕业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